吉林省玉珍县的宁化和科沙河村以及吉林省尹村

吉林省玉真镇的宁化县和科沙河村,吉林省通镇村,以及芮永伟案
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
民事疏忽
(2009)昆民最后一句话第92号
姓氏1965年12月10日出生,汉族任晓华,居民(简称),身份证号码:(略)
石林县公平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人员李兆宗有信心批准了一名特工。
一群村民小沙河(第一案被告)在石林县达克乡
法定代表人赵志全,镇上的团队负责人。
第一方请愿人,吉林县大沥镇大溪镇
国家队队员吉吉华,镇队队长。
石林县公平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人员李兆宗有信心批准了一名特工。
第一起被指控(轻微)的案件是吉林省的县,该县指控出生于1965年的韩勇魏永伟。
由于与迪林村集团,石林县大理乡小沙河村民群发生争执,第一原告上诉人任晓华对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州人民法院不满意,原告,石林县大理镇原告,本案初审。
2008年12月24日,法院接受了此案并组织了一个大学小组审理此案。在第二次审判中,上诉人任晓华于2009年2月13日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,声称当事人已达成协议。要求撤回上诉。
法院认定,任晓华提出索赔要求撤回索赔的索赔是纪律处分,遵守法律,以及当事人获得授权的权利。
根据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”第156条和第158条,决定如下:
上诉人任小华被允许撤回上诉。
上诉案件的上诉费为648元,费用为324元,由上诉人任晓华承担。
这种失败是最后的失败。

新闻排行

精华导读